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
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委、局)、团委、妇联、文联、作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主办,人民网、中国文明网、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协办,在全国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安排
1.统一进行部署。2月,主办单位下发通知,对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作出统一部署,发动社会各界参与。
2.发布启动公告。2月27日,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开设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专题页面,发布征集优秀童谣启事公告,正式启动童谣征集工作。
3.广泛征集作品。3月1日至5月25日,社会各界可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网民举荐的方式,登录人民网、中国文明网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专题页面投稿。专题页面网址为
“http://dangjian.people.com.cn/GB/136058/416131/index.html”。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重点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
2.作品标准。主要征集文字作品。①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②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在往届全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获得推广的作品不再推荐。
三、评选安排
1.进行初步筛选。组成由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和小学、幼儿园教师等志愿者参加的童谣征集小组,通过童谣征集系统同步对作品进行把关筛选。在童谣征集页面中开设童谣作品展示和网友互动专题,择优展示优秀作品,网友可在线点赞、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2.组织评委评选。主办单位组建新的优秀童谣评审委员会。6月上旬,评委会对童谣征集小组筛选的作品进行初评。
3.开展学生试唱。6月中下旬,在北京、辽宁、江苏、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各选2所童谣传唱基础好的学校,每校3—6年级各选50名小学生,对初选童谣作品进行试唱评议。
4.确定获奖作品。7月,根据评委会评选和学生评议情况,最终确定优秀童谣一等奖10首,二等奖10首,三等奖20首,优秀奖30—40首。征集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表彰在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积极组织参与活动的单位、组织、机构。
四、优秀童谣展示推广
7月,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发布获奖优秀童谣再创作公告,发动文艺团体、大中小学校、网络传媒等专业力量广泛参与,将获奖优秀童谣谱曲编排成歌谣、少儿歌曲,制作成动漫、音视频节目。8—10月,利用人民网优秀童谣作品音视频征集系统,征集各地统一组织制作和社会力量自主制作的优秀童谣动漫和音视频节目。中央文明办向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下发通知,对各地文明办统一组织制作优秀童谣动漫、音视频节目,以及开展推广传唱活动等作出部署。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要高度重视,把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纳入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部门和单位,精心制定方案,作出统一部署,推动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扎实开展。
2.做好统一推荐。各地文明办要充分发挥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优势,组织专业作家和学校师生创作一批优秀童谣作品,统一推荐到优秀童谣征集系统。每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统一组织创作推荐的童谣作品不少于20篇。同时,做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投稿。主办单位将对组织发动活动情况较好、投稿数量质量较高的地方和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3.规范提交作品。各地文明办和童谣创作者均要按照征集启事要求,通过人民网、中国文明网童谣征集系统提交作品。作品严禁抄袭,提交时需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地、职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各地文明办要对本地统一组织推荐的作品严格审核把关。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出版获奖优秀童谣。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 央 文 明 办
教 育 部 共 青 团 中 央
全 国 妇 联 中 国 文 联
中 国 作 协
2018年1月30日